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051─1997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facilities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防止水质二次污染, 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 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 (以下简称“设 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 199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上海市卫生防疫站、 辽宁省卫生防疫站、 北京市朝阳 区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盛金妹、陈贤钊、杨佑森、魏向东、李红喜。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范
第 1 页 共 3 页 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合同 合同编号:河水 字( )号 甲方: 乙方: 河源市水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保证二次供水水质,根据《河源市卫生饮用水二次供水 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此合 同。 一、甲方将本处 栋楼房共 个池(箱)由乙方清洗消 毒。总容积 立方米,水池(箱)详细地址: 。 二 、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在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 的水池清洗 次,每次间隔周期为 天,每次清洗消毒时限 为 小时。根据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双方协商清洗水箱的费用 为人民币 元/次(含水质检验费) ,次共计人民币 元; 大写为: , 服务形式:包工包料。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经清洗消毒后,二次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2、以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水质检测中心 (以下简称市水 业集团)出具的二次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