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7051─1997 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facilities of secondary water supply 前 言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防止水质二次污染, 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 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 (以下简称“设 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 1998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北京市卫生防疫站、 上海市卫生防疫站、 辽宁省卫生防疫站、 北京市朝阳 区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盛金妹、陈贤钊、杨佑森、魏向东、李红喜。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范
给水工程公司二次供水 改造工程安全规范 一、 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 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给水管道工程施 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和造成停水事故, 促进给水建设事业发展, 特制订本规范。 二、现场应急预案 (一)各施工处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编制的 原则: 1、现场应急预案是在本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的基础上,根 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而编制。 2、 现场应急预案应针对某一具体场所的特殊危险及周边环 境情况, 在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对应急救援中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 周密而细致的安排。 3、编制现场预案,应结合实际,针对性要强,对现场具体 救援活动具有指导性和可 操作性。 4、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风险,必须编制施工现 场应急预案。 (二)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1、对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潜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