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形 及 文字 符号 .\ .\ .\ .\ 注:本图集中直接控制线路包括连锁控制线路和手动直接控制专用线路。 火 灾自 动报 警 系统 框 图( 现行 ) 条文 2.0.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 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为人员疏散、 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自动灭火设备提 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条文说明 2.0.1 本条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义作出新的解释。 .\ 注: 1. 本框图给出的是一个集中报警系统的构成示意图,用于说明系统中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 系,在具体工程中,系统构成应由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配置。 2 消防电源及备用电源的设置见本图集第 71 页。 提示 1.《规范》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义,明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有联动控制功能。 2.本框图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现行架构。 火 灾自 动报 警 系统 框 图( 目标 ) .\ 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