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5.03.02
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格式:pdf

大小:20KB

页数: 2页

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及区域划分 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称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1.在大气条件下,有可能出现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 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 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 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爆炸性环境的分区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 定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CB 50058)将爆炸性 气体环境划分为三级危险区域,见表 3—1。 (二)危险物质释放源 可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位置或地点称为危险物质释放源。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

通风措施与防爆危险区的认定

格式:pdf

大小:757KB

页数: 4页

参考欧洲IEC标准及近年来国外相关工程实例,根据国内相关电气爆炸危险区划分标准,在计算和技术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出局部高效的、连续的通风手段,将由各级释放源散发出来的危险气体在足够短的时间内排出胶衣配色间,使该区域危险等级降低,有利于减少生产成本和项目投资额,改善工作区操作环境,并使稀缺进口设备合规引入。

热门知识

地质灾害危险区

精华知识

地质灾害危险区

最新知识

地质灾害危险区
点击加载更多>>
地质灾害危险区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