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制鞋工业园项目设计合同——发包人: 四川****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人: 四川省****工业设计院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制鞋工业园项目工程设计,工程地为金堂县工业集中发展区东区(淮口工业园),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
一、栏杆高度 50352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 、内天井 、上人屋面 及室外楼梯 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 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 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05m,临空高度在 24m及 24m以上 (包括中 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 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的可 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0.10m 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 幼儿园、 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 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5 文化娱乐建筑、 商业服务建筑、 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