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XXXXXXXXXXXX 矿普查 勘 查 合 同 书 委托方(简称甲方):XXXXXXXXX 矿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简称乙方):XXXXXXXXXXXXX 地质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 合同。 一、委托原因 甲方拥有《 XXXXXXXXXXX 矿普查》探矿权,根据《矿产资源勘查 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登记区的 XXXX矿资 源进行勘查。 二、委托勘查的项目名称、地理坐标、面积等 项目名称: XXXXXXXXXXXX 矿普查 地理坐标:东经 北纬 面 积: 勘查资金: XX 万元 钻 探 XXm;槽 探 XXm 3。 资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勘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XXXX 年 XX 月 XX 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查批准乙方提出的勘查设计、施工方案,并按期支付项目所需资 金,保证本次普查工
·985· 3—11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DZ 0141-94)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以地质勘查为目的的探槽、浅井、平巷、斜井 和竖井等主要坑探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的凿岩、爆破、装岩、运输 及支护、通风、排水、照明等工序的技术要求。其适用范围为地 勘行业坑探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2 引用标准 GB 86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6722 爆破安全规程 3 术 语 3.1 坑探工程 为了特定的地质目的, 对各种地质体进行掘进的探槽、 浅井、 平巷、斜井和竖井等工程统称坑探工程。 3.2 探槽 为了揭露基岩,用于观察地质现象和取岩、矿样的一种地表 工程,其深度一般不超过 3m。 3.3 浅井 基岩埋藏较深,探槽无法达到或受地面条件的影响探槽无法 施工时,采用的一种浅部地质工程,其特点是占地面积较小,深 度不超过 20m。 4 总 则 4.1 坑探工程必须按照地质要求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