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图 1 中所示,由于剪力墙平面外刚度很弱,在 x 向抗侧刚度时,可以忽略 Y向剪力墙的 刚度贡献。根据此理解,那么对于图 1 中墙肢长度 hw 的理解是不是就应当是 8 米;因为, 四米处 Y向的墙肢忽略其 X向刚度贡献,也就是其不能作为支座存在。那么在计算约束边 缘构件范围 Lc 时,取用的墙肢长度就应该是 8 米,而不是四米。 如图 2 所示,在四米处,是一根框架柱,因为柱子是双向抗侧力构件,其他 X向的刚度贡 献不可忽略, 根据约束边缘构件中对端柱的定义, 这里的框架柱是可以作为端柱的; 也就是 说,此处可以作为 X 向剪力墙的支座存在。那么这里的墙肢长度就应该是四米。在计算约 束便构件范围时,取用的墙肢长度就应该是四米。 同样,《高规》中 “墙肢截面高度不宜大于 8 米“,对于图 1,就需要开设结构洞;而图 2 的 情况就不需要开设结构洞。 以上,是我对两种情况的墙肢长度的
——文章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短肢剪力墙结构 对于 12~16层的小高层建筑结构,采用既可以保证结构的刚度、位移,又可以 使室内空间方正合理。所以短肢剪力墙结构得以普遍应用。 短肢剪力墙的受力、变形特征,类似以框剪结构。但比框架结构的刚度分配、内力 分配更合理,结构的变形协调导致的竖向位移差别,也比框剪结构小,则传基础荷 载更均匀、合理。 截面尺寸: 柱:H/B8。(不限) 当有大于两肢的短肢墙或异形柱时,尽管各肢的长宽比符合要求,也宜按墙输 入、设计 规程相关规定:高规第 7.1.2 条规定了高层建筑结构不应采用全部短肢剪力墙的剪 力墙结构。短肢剪力墙较多时,应布置筒体(或一般剪力墙) ,形成短肢剪力墙与筒 体(或一般剪力墙)共同抵抗水平力的剪力墙结构, 并且应符合一系列规定。 第 7.1.3 条规定了 B级高度高层建筑和 9度抗震设计的 *** 高度高层建筑,不应采用第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