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2月27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三)将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
1 / 3 附件: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 2页第四条合格投标人第 4 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对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 现修改为: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对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 2、原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分项 说明 内容 分值 1 对招 标文 件 技 术要 求的 总 体 响应情况 5 分 综合评价优秀, 技术内容完整、 结构清晰, 完全满足要求得 5 分; 综合评价良好,基本满足要求得 4-3分; 综合评价一般,有部分偏离用户需求得 2-1分。 2 主要 技术 指 标 响应情况 5 分 考虑主要技术指标的响应情况: 优 5 分,良 3 分,中 1 分。 3 投标人业绩 16分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在项目所在地独立完成的光纤电路专网项目 (按合同明确的电路数计分,共 1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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