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更新建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更新建造管理,保障远洋渔业生产安全,推动远洋渔船及船用装备升级,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国务院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关于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渔发[2012]30号)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老旧远洋渔船更新,着力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切实做好远洋渔船更新建造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