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单 位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单价 定 额 定额单价 数 量 一 人工费 元 605.80 1001001 人工 工日 106.28 5.700 605.80 5.700 二 材料费 元 4406.73 1503014 普C40-42.5-2 m3 0.00 0.00 0.000 1503033 普C25-32.5-4 m3 335.00 0.00 0.000 2001001 HPB300钢筋 t 3333.33 0.00 0.000 2001019 钢丝绳 t 6970.09 0.00 0.000 2001022 20-22号铁丝 kg 4.79 0.00 0.000 2003004 型钢 t 3504.27 0.00 0.000 2003005 钢板 t 3547.01 0.00 0.000 2003008 钢管 无缝 t 4179.49 1.040 4346.67 1.
一般物资、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YH-CLCL-021 需方(简称甲方):西安裕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方(简称乙方): 宝鸡市百川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 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基础上, 特订立本购销合同, 由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名称: 长岭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楼 工程地点: 渭滨区清姜东五路康乐小区 一、物资、设备概况 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货物,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见附件一: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2 3 金额(含 17%增值税价): 说明: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 实际结算数量以项目部验收 数量为准。 二、交货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交货时间为: 甲方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 之日起 15日内交付。 三、交货方式及地点 乙方负责将货物发往甲方所在地, 或甲方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