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 综合考核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 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引 入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 74号部令)的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资质年检的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现状; (二)受检期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和合同执行情况; (三)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遵守执业道德情况; (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技术档案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 (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社会信誉。 第三条 资质年检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自查报告;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二份) ; (三)企业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