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1014 关于电梯井道的照明设计问题江苏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核中心许秀芳 一、相关规定 1、《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0-2002 第 4.2.5 条 5 款规定: “井道内应设置永 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 50 lx ,井道最 高点和最低点 0.5m 以内应各装一盏 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第 9.4.5 条 2 款规定: “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且 照度不应小于 50 lx,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在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 0.5m 以内各装一 盏灯,中间每隔不超过 7m 的距离应装设一盏灯, 并应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2) 轿顶及井道照明电源宜为 36V;当采用 220V时,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 二、设计中应考虑的问题 1、照明电压的选择:由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