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梯及钢结构井道安装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安全高效、平等互利的原则,针对国宾春御园公寓小 区多层住宅楼 号楼、 号楼、 号楼、 号楼室外电梯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 议: 一、合同内容 项目名称: 国宾春御园公寓。 安装地点: 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易购城旁国宾春御园公寓小区。 承保范围: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电梯、所有电梯井道及平台的钢结构等的制作安装。电梯按国 家标准验收合格。 (电梯规格 630KG、速度 1 米 /s )。 二、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以房屋抵顶合同总价 3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 2. 乙方材料人员进场施工,按每月完成工程进度的 80%用房屋抵顶工程款。 3. 全部完工后甲方以房屋抵顶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到工程总价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 质 保期为一年。 三:合同价款: 1 、电梯及井道制作安
电梯井道安装协议合同书 甲方:公主岭市 462医院 乙方:安心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之规定,结合本合同工程具体,经甲、乙双方所购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电梯井道钢构安装 2、工程地点:公主岭市 462医院 3、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制 2011年 9月 8日开工,竣工 2011年 10月 8日结束。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价为 ¥:11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设备入场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50%。 2、乙方全部完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45%。 3、工程完工,甲方留取 5%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2011年 9月 8日至 2012年 9月 8日),质保期满付清余款。 四、甲方根据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