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规划总平面图和单体方案必备资料 收件必备资料 详细说明 □ 1、建设项目申请书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筑性质、建设规模、 投资规模、事由等(原件 1份) □ 2、建设项目申请表 原件 1 份 □ 3、计划文件 按审批权限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备案证、核准证或相关 批复(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1份) □ 4、土地证 复印件 1份 □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 复印件 1份 □ 6、地形图 原件 1 份 □ 7、规划条件 复印件 1份 □ 8、规划成果 规划总平面图、单体方案图和综合管网图等原件(总平图 5张、方案图 2套、管网图 3套) □ 9、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书 根据项目确定(复印件 1 份) □ 10、相邻单位(住户)协商意见(协议、 合同、会议纪要、承诺及证明材料) 根据项目确定(复印件 1 份) □ 11、房屋权属证明 翻建、扩建时用(复印件 1份)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