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二十三《城市建设各项用地中绿地率控制》 用地类型 用地代号 绿地率(%) R 一类居住用地 R1 ≥40 二类居住用地 R2 ≥30 工业用地 M 20-30 仓储用地 W 20-30 C 商贸用地 C2 ≥20 行政办公 C1 ≥35 文教体卫 C3、C4、C5、C6 ≥35 市政设施 U ≥15 其它用地 按国家相关规范控制 表二十五 配建停车场(库)标准表 注: 1)、 自行车按 0.8 ~1.2 平方米 /辆 (地上 )或 1.5 ~ 1.8 平方米 / 辆 (地下 )控制。 2 )、机动车以小汽车计算标准按 25~30平方米 /辆 (室外 )和 30~35 平方米 / 辆 (室内 )控 制。 3)、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道交叉点附近,且距离交叉口大于 50米;自行 车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在次干道和支路上。机动车公共停车位大于 50 个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