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条 为保护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进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制定本规范。 第 1.0.2条 本篇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2.5m/s、电力拖动的用绳轮曳引驱动的各类电 梯电报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 1.0.3 条 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 1.0.4 条 设备的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的运输、保管规定。当产品 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规定。 第 1.0.5 条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 备应有铭牌。 第 1.0.6 条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进按下列要求验收检查: 一、包装及密封应完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外观应完好; 三、下列文件应齐全: 1. 文件目录; 2. 装箱单; 3.
电梯电气装置验收标准之调整试车和工程 2008-1-11 16:52:00 页面功能 【字体: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调整试车和工程交接验收 1.0 试运转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 机房温度应保持在 5~400C之间,在 25℃时环境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85%; 1.2 机械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具备调整试车条件; 1.3 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保护线连接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1.4 电气接线应正确,连接可靠,标志清晰; 1.5 曳引电动机过电流、短路等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1.6 继电器、接触器动作应正确可靠,接点接触应良好; 1.7 电气设备导体间及导体与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设备和安全装置电路不应小于 0.5MΩ; (2) 低电压控制回路不应小于 0.25MΩ。 2.0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0 检修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