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票据的签发与保管 第一条: 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 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 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 使用全部银行预留印鉴。 由出纳持支票购买证负责各种票据的购 买。 第二条: 加强汇票、 本票和支票等票据安全管理, 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 接收、保管、领用、 背书、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业务流程,专设登记簿进行及时记录, 防止发生差错、 遗失 和被盗。严格有价票据的发出、接收、在途、在库等手续,保证账实相符。重要票据存放保 险箱进行妥善保管,定期盘点空白支票。 第三条:对银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经管人员在购买、 签发 票据时应即时登记《银行票据登记簿》 ,登记内容包括购买、签发票据时间、使用单位、票 据种类、号码、使用内容、金额、经办人员;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发生退票、作废等 事项,票据经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