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本规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适用于装置变电所区域。 2.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2.1 尽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缩小停电范围,保证生产的继续进行。 2.3 事故处理时,现场运行人员应服从上级调度员的指挥,迅速而正确地执行调度命 令。但符合下列情况的事故操作,可以一面自行处理,一面作简要报告,事后再作详细 汇报。 2.4 将直接对人员生命有威胁的设备停电。 2.5 确认无来电的可能性,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2.6 线路开关由于误碰而跳闸,应立即恢复供电。 2.7 其它在现场规程中规定可以自行处理者。 3.系统事故处理的一般规定 3.1 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现场值班人员应迅速正确地向上级调度员汇报发生的 时间、现象、设备名称和编号,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等,同时向机动处动力科汇报。 3.2 事故处
实用文案 文案大全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矿机电事故的主要类型有:供电事故、触电事故、电气火灾、电火花引起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等事故。 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失效,电气设备、电缆漏电,电气设备失爆,风电、 瓦斯电闭锁失效,电气短路,相关人员违章作业,误操作等都可能引起电气事故。 人身触电事故危害相对较小, 受伤人员较少, 电气火灾事故和电火花引起瓦 斯煤尘爆炸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造成的破坏大, 伤亡情况可能较大。 供电事故影 响范围较大,大范围停电可能影响全井。 当供电系统的电气设备或电缆出现漏电、 过热、失爆、保护失效时必须停止 使用,立即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1.2 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煤矿机电事故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 应急与预防相结合,严格执行《煤矿规程》的规定,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手 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