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分类编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气系统管理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划分电气设施的管理责任, 根据股 份公司有关规范、规章、制度,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下设总工程师领导电气设备管理工作,由设备综合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车 间履行相应管理职能。 第三章 供电管理 第三条 公司供电系统,变配电设备和生产用电气设备,由机动处会同仪电车间管理, 在业务上对仪电车间实行领导。 第四条 高压供电系统,变配电设备和主要设备运行方式、运行状态及一二次设备的任 何变化,均应及时向机动处报告。 第五条 公司供电系统,变配电设备的变动、迁移和改造,应由仪电车间或负责实施主 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机动处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安排实施。 第六条 新建、改建的主要生产工程项目的供电方
第四节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各项技术要求及规定 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安装在井下或地面工厂任何地 点,一律按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和检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即为失爆: -- 1 -- ㈠、外壳 1、外壳有严重变形、歪扭、裂纹、开焊 (砂眼 )或凸凹超 过 10mm的。 2、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3、透明板使用普通玻璃的,透明板破损、有裂纹的。 4、开关把手置于零位而刀闸不能断的。 5、使用未取得防爆电气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生产的防 爆部件者 (含自制 )。 ㈡、平面、止口和圆筒型隔爆接合面 1、部分隔爆接合面、操纵杆与杆孔的隔爆接合面、 隔爆绝缘套管隔爆接合面的最大间隙或直径差 W和隔爆接合 面的最大有效长度 L、螺钉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 长度 L1,达不到下表规定者。 I 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 接合面 形成 L (mm) L1 (mm) W(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