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工程施工说明书 电气设备施工说明书 壹、总则 一般规定: 一、施工说明书适用范围: 本工程应案各种工作而定之各种规范施工之, 但同一种工作, 若图面本说明及特记规范书有 相违时,应依特记规范为准而施工。 二、监工人员之定义: 本说明书所谓“监工人员”为业主及监理公司所派之工程人员。 三、法令、条例、规则等之遵守及手续之代行: 与本工程有关之法令、 条例及规则, 应于遵守之。 向供电局报请施工期间及工程完竣申请接 电必要之各项用电设备检验,所需之手续,应于施工使用前完成, 为使工程进行顺利, 此等 工作应由承包商代行,除线路补助外其它费用概由承包商负担。 四、疑义之解释: 图面及规范书内容有相违之处,或无明记以致发生疑问时,应依监工人员之指示为准。 五、轻微之变更: 现场装置关系, 如机器及装置位置或装置法等无需太大之设计变更时, 则依监工人员之指示 为准。 六、机器之配置: 机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