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判别标准 煤矿井下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瓦斯、煤尘等具有爆炸性的物质,为了安全 生产,防止瓦斯、煤尘发生爆炸事故,一方面要控制瓦斯、煤尘在井下空气中 的含量;另一方面要杜绝一切能够点燃矿井瓦斯、煤尘的点火源和高温热源。 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故障状态下都有可能出现电火花、电弧、热表面和灼 热颗粒等,它们都具有一定的能量,可以成为点燃矿井瓦斯、煤尘的点火源和 热源。因此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杜绝失爆,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的发生。 一、电气设备防爆知识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 1、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共分为以下9类: ①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 d”; ②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增安型电气设备“ e”; ③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 设备“ ia 、ib ”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 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 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 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 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 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 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失效、 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 糙度不大于 3.2(Ra 值)。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