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B.0.8 电气安装 分部工程报验表 工程名称:广东韶钢烧结机脱硝能力提升技术改造(二期) 编号: 致: 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 广东韶钢烧结机脱硝能力提升技术改造(二期)电气安装 (分部工程),经自检合格,请予以验收。 附件: 1.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总包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字) 年 月 日 验收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电气安装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广东韶钢烧结机脱硝能力提升技术改造(二期) 结构类型 电气安装 层数 总承包单位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施工单位 湖南天人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负
'* 1 总则 1.0.1 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 1KV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1.0.4 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5 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0.5.1 技术文件应齐全。 1.0.5.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 1.0.6 配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7 配线工程施工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0.7.1 对配线工程施工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杂物应清除。 1.0.7.2 对配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