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挖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一、洞口及交叉部位开挖 1、洞口削坡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上下交叉作业。开挖完成后 边坡上不应存在浮石、危石及倒悬石,并做好洞脸排水、和洞脸喷锚支护 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工作。 2、洞口边坡开挖完成后,进洞前,应对洞脸岩体进行察看,确认稳 定或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开挖洞口。在进行洞脸岩石和起始洞段开挖时, 应采取有效的控制爆破措施,防止爆破震动造成洞顶山坡和洞口岩石发生 震裂、松动和塌方。 3、洞口应设置混凝土或钢桁架防护棚。其顺洞轴方向的长度,可依 据实际地形、地质和洞型断面选定,一般不小于 5m。洞口以上边坡和两侧 应采用锚喷支护或混凝土永久支护措施。 4、自洞口计起,当洞挖长度不超过 15m~20m时,应依据地质条件、 断面尺寸,及时作好洞口永久性或临时性支护。支护长度一般不得小于 10m。当地质条件不良,全部洞身应进行支护时,洞口段则应进行永久性 支护。 5、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