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我司营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规范车辆监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 GPS监控的作用,提高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水平, 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重 庆市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渝交委安〔 2011〕4 号)、重 庆公运集团公司 《道路营运车辆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装有 GPS、3G摄像系统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 3 内容 3.1 平台安装要求: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符合以下标准要 求: 3.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JT/T 794) ; 3.1.2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 808 ); 3.1.3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19056)。 3.2 平台监控内容 3.2.1 车辆运
港口船舶动态监控系统 第 1 页 共 17 页 港口船舶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1. 电子海图显示系统概述 电子海图作为在港口区域航行与作业的船舶监控的工作平台,直观快捷地向监控 管理人员提供船舶在港口的当前位置和航行状态。对船舶的航行的信息存储,可以对 船舶在港口区域的航行历史状态的查询和再现,为船舶的监控和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 证。 本系统的电子海图数据平台采用代表我国官方水道测量组织的权威电子矢量海图 数据,保证了电子海图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海图 技术规范》和 IHO(国际航道测量组织)的 S-52,S-57 标准进行设计,完全支持汉 字。 在电子海图系统的平台上,结合岸基 AIS 系统( AISPORT)、AIS 数据处理中心 (AIS-Space),实现船舶基本信息管理、船舶动态信息管理和船舶监控报警等功能。 电子海图将作为 AIS 系统的工作平台,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