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 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 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 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 (按一价离子计 )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
1.2 声环境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 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 第 4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现批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 — 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 2008年 10月 1日起实施。 以上标 准由 中国 环境科 学出 版社 出版 ,标 准内容 可在 环境 保护 部网址 (bz.mep.gov.cn )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096—93)、《城市区域 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 14623—93)废止。 特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