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铁运 [2006]177 号部令发布 自 2006年 10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制定《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目的是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 (对) 第 1.0.2 条 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掌握安全生产规律,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 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 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设备,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 1.0.3 条 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 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 )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A、缜密调查 B、科学分析 C、找出原因 D、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 ABCD) 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