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市政道路 1、 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 2、 道路不宜划分部位,但是可以按照道路的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 一、路基 : 1、土方: 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 弹簧现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 土方压实度应满足相应标 准。 2、石方: 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由松石,险石,石方允许偏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3、 路床不得由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用 12~15T 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 度不得大于 5mm,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4、 路肩: 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由阻水现象,路肩偏差应符合规定。 5 边沟,边坡: 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 应通畅,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二、基层 分为砂石基层,碎石基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石灰土类基层,块石基层,石灰,粉煤灰 类混合料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