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链的报废标准 1、链环发生塑性变形 ,伸长达原长度 5%。(见图 1)。 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 80%;其 他部位磨损减小到原公称直径的 90%(见图 2)。 3、裂纹或高拉应力区存在深凹痕或锐利横向凹痕。 4、链环修复后 ,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量大于平公称直径的 10%。 5、扭曲 ,严重锈蚀以后积垢不能加以排除。 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达原尺寸 10%。 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0%。 图(1) D—链环直径 P —节距 L —链环外长 图(2) 吊链吊运标准 链条直径 (mm) 8 11 16 20 26 30 35 38 垂直吊运 ( t) 0.4 0.76 1.70 2.66 4.33 5.93 7.73 9.13 60度吊运 ( t) 0.34 0.66 1.47 2.3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