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环境 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应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建设工程施 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规程、标准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应包括围墙 (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及消防保卫等内容。 2、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 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 在进入工地的主要通道及施工区域上悬挂红、黄、蓝、绿等各种安全警示标牌; 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 右、先上后下地排列;有触电危险场所的标识,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 3、施工现场围挡必须坚固、美观,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围挡 的颜色应为浅蓝色,无污染和油漆脱落。围挡上可用白色油漆喷涂施工企业标 识和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设置标准为:“新疆建设集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xxx 工程”,字体为仿宋字,字体大小为 0.6 米 X0.8 米(宽 X高),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