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服务指南 为服务指导广大企业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相关手续,大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本指南。具体如下: 一、各相关部门及单位的服务内容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项目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 度等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并出具核实证明。 (二)环保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进行检查,并 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三)公安消防部门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 设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四)自来水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供水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 同意接收文件。 (五)供热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供热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 同意接收文件。 (六)燃气公司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燃气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并出 具同意接收文件
【发布单位】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文号】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 86 号 【发布日期】 2007-02-26 【生效日期】 2007-04-01 【失效日期】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大连市 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07修正) (2001年 11月 28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 15号发布,根据 2007年 2 月 26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 8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 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 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 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依据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结合大连市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大连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 并需要对被拆迁 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