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勘察规范 以下是整理的关于市政道路勘察规范的具体资料以供参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桥涵和人行地下道、 过街桥;室外给 水、排水和煤气、热力、以及输油、输气管道;防洪墙、防汛堤和驳 岸;城市道路和广场、停车场工种的勘察。 市政工程勘察,必须结合市政工程建设任务的要求,因地制宜, 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 提供符合市政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的勘察成 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市政工程勘察,应在拟建工程项目的位置或规划设计线路确定后 进行,可不分阶段。当不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时,可做补充勘察。 对拟建重要市政工程的复杂地基、 基坑开挖后,如工程地质条件 与原勘察资料不符,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配合设计、施工单位进 行施工验槽。如出现需解决的与施工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时, 尚应进 行必要的补充勘察与监测工作。 市政工程勘察的工作内容、 工作量及精度要求, 除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