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广东省 道路交通安全条 例 广东省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61 号) 《广东省 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由广东省 第十一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于 2011 年 3月 30 日修订通过,现将 修订后的《广东省道路 交通安全条例》公布,自 2011 年 10 月 1日起施行 。 广东省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 年 3月 3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 车辆所有人、行人、乘车人 以及与道路交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 通安 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交 通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等 法 律 、法 规的 规 定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 制 定本 条 例 。 第 二 条 本 省 行 政 区域 内 的 车 辆 驾 驶 人 、车 辆 所 有 人、 行 人 、 乘 车 人 以 及与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活 动有 关 的单 位 和 个 人,应 当 遵 守 本 条 例 。 第 三 条 县 级 以 上 人民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健 全道 路 交 通 安全 工 作 协 调 机 制 ,实 行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责 任 制 ,保 障 道 路交 通 安 全 基 础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维 护,开 展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教育 ,组 织 道 路交 通 安 全 综 合 评 价 , 制 定 并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