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 (CJJ34-2010) 30 本规范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2.5MPa,设计温度 小于或等于 200℃;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 ,设 计温度小于或等于 350℃的下列城镇供热管网的设计: 1 以热电厂或锅炉房为热源, 自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的供热管网; 2 供热管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管线、中继泵站和热力站等工艺系 统。 热力网 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 自热源经市政道路至热力站的供 热管网。 (2.5MPa,200℃) 2.1.10 街区热水供热管网 自热力站或用户锅炉房、热泵机房、直燃机房等小型热源至 建筑物热力入口,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 于 95℃,与热用户室内系统连接的室外热水供热管网。 2.1.11 无补偿敷设 直管段不采取人为的热补偿措施的直埋敷设方式。 当无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