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依据 《路面标线涂料》 JT/T280-2004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5768 —2009; 《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 GB/T16311 —2005;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第 1号修改单( GB14887—2003); 部颁标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GA/T651— 2006); 1.工程概况 1.1 工程简介 本工程位于玛曲县城,县城交通标线 8957 ㎡。维修数码管 182 根,投光灯 8个,洗墙灯 19个,路灯控制器 230个,路灯底座 63个, 交通信号灯 27个及县城市政设施维修 设计方案:路面中心线采用黄色虚线,线宽为 0.15 米,实线 段长 4 米,间隔 6 米;在较大的平面交叉路口及行人出入较多的路 段设置人行横道线、停止线或减速让行线、导
道路标志标线施工合同 篇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合同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需在 道路上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经公开招标,由乙 方中标承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本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纸。 二、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价为 ,具体交通标志标线价格详见附件一。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工程完成后,在质量 鉴定中达不到合格等级必须返工至合格,并按总工程款的 5%进行处罚。 2、施工、产品材料规格、品牌及质量技术要求,各类参数 等必须符合设计技术要求。交通标志、标线制作等必须符合 GB5768—1999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四、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