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全监理表式 安监表一 安全监理通知单 北京市海龙公路工程公司 (承包单位) 事由:三工区: 1、钢筋电焊机与木工操作同处一块,未进行有效隔离。 2、乙炔瓶、氧气瓶和其它物品混放一间房,应分别设立库房。 3、现场有一只电焊机未使用二次空载保护装置。 4、钢筋机械未落实防雨和接地保护措施。 5、整个加工场施工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施工现场未落实围护隔离措施,未设置安民告示牌。 7、现场未落实灭火器等防火措施。 四工区: 1、施工现场比较杂乱,隔离围护尚未到位。 2、施工现场人员不载安全帽现象严重。 3、乙炔瓶放进现场值班室,与宿舍内混放。 4、多只太阳灯属敞开式,不规范。 5、现场未落实灭火器等防火措施。 承包商负责人(签章) : 安全监理工程师(签章) :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安全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时 分 抄报: 送报: 九、安全监理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