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交易平台交易商管理办法 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订货交易平台交 易商管理办法 为加强交易商的自律管理,保障交易商的合法权益,规 范交易商在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易中心”)的业务活动,根据《贵州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 交易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交易商是指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在交易中心 进行交易、交收、仓单质押、交收、第三方监管等业务的相 关主体。 第二条 本办法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订货交易平台的 交易商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交易商入市须向交易中心订货交易平台综合 (经纪)会员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由综合(经纪)会 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综合(经纪)会员向交易所提交 该交易商申请资料和信息,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批准。 第四条 申请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承诺遵守交易中心相关规定; 2. 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的信誉;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