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子项 考核 指标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规划测量 4.建筑工程 测量 5.变形形变 与精密测 量 6.市政工程 测量 7.水利工程 测量 8.线路与桥 隧测量 9.地下管线 测量 10.矿山测量 11.工程测量 监理 人员 规模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15人,其中高级 1 人(测绘专业技术人 员),中级 5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2 人及以上),初级 9 人(测绘专业技术 人员 4 人及以上) 6 人,其中中级 2 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1 人及以上),初级 4 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2 人及以上) 仪器 设备 专业子项 1~10 全球导航卫星系 统接收机 (5mm+1×10-6D 精度以上) 2 台 - 全站仪 3 台(其中 2 级精度以上 1 台) 2 台( 5 级精度以上) 水准仪( S3级精 度以上) 2 台 1
19 浙江省丙、丁级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标准 一、序言 二、通用标准 三、专业标准 ㈠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㈡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㈢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㈣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㈤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 ㈥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㈦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20 一、序 言 (一)本标准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浙 江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是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丙、 丁级及测绘质量检验机构测绘 资质审查的依据之一。 (二)本标准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 测绘、测绘质量检验机构等专业标准。 (三)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达到相应等级的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 丙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 统工程、海洋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