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四 地基土载荷试验要点 (一)基坑宽度不应小于压板宽度或直径的三倍。应注意保持试验土层的原 状结构和天然温度。宜在拟试压表面用不超过20mm厚的粗、中砂层找平。 (二)加荷等级不应少于8级。最大加载量不应少于荷载设计值的两倍。 (三)每级加载后,按间隔10、10、10、15、15min,以后为 每隔半小时读一次沉降,当连续两小时内,每小时的沉降量小于0.1mm时, 则认为已趋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 (四)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承压板周围的土明显的侧向挤出; 2.沉降s急骤增大,荷载-沉降(p~s)曲线出现陡降段; 3.在某一荷载下,24h内沉降速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 4.s /b≥0.06。 (b:承压板宽度或直径)满足前三种情况之一时, 其对应的前一级荷载定为极限荷载。 (五)承载力基本值的确定: 1.当p~s曲线上有明确的比例界限时,取该比例界限所对应的荷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