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2 电气专业设计统一规定 Design Requirement for Electrical 1 总则 1 . 1 目的 为使 **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各生产装置和用电单元有较统一的电气设 计方案和电气设备选型,特制定本规定。 1 . 2 适用范围 1 . 2 . 1 本设计规定仅适用于 **工程及整体公用配套工程主厂区全厂各工艺装 置、 **单元及公用工程部分的电气工程设计。内容涵盖基础设计(初步设计)、 详细设计(施工图)阶段。本项目的后继设计阶段除另有规定外,应按本规定执 行。 1 . 2 . 2 除遵照本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外,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的规定。当发生矛盾时,应以本规定为准。 1 . 2 . 3 本规定在基础设计及其以前阶段为“征求意见版本”,故在审查、确 认过程中若有不清楚、不到、片面、纸漏、遗漏、错误之处,请及时书面方式通 告,以便及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