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赣建价〔 2013〕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根据 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 2003】206 号)的规定,结 合我省实际,经广泛调研、科学测算并征求意见,决定调整我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市政、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 单价调整为 60 元/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73 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三、有关
附件 1 人防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预算人工单价 序号 项 目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元 /工日) 人工工资标准(元 /工日) 1 掘开式工程 1.1 土石方工程、桩基 22.47 63.00 1.2 土建主体 22.47 67.50 2 坑地道工程 2.1 掘进、支护、被复 24.47 69.00 2.2 辅助费 洞内 24.47 69.00 洞外 22.47 67.50 2.3 支护(被复)结构完成后的内部工程 22.47 67.50 3 安装工程 22.97 67.50 4 装饰工程 4.1 一般装饰工程 22.47 70.50 4.2 单独装饰工程 22.47 70.50~90.50 5 包工不包料(其中:单独装饰工程) 88.00(90.00~110.00) 6 点 工(其中:单独装饰工程) 73.00(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