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工日 序号 定额价 初级市场价计算 公式 定额转换为初 级市场价 日工时 劳动强度 市场价 1 80.00 80*30/21 114.29 142.86 1.20 171.43 备注 定额价按照 21天/月 市场价人工施工 30天/月 施工时间为8 小时制 工地工种施 工时间 10小 时/天 定额劳动力测 定时为市场劳 动力的 1.2倍 市场价与定额价综合工日解释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等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赣建价〔 2013〕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城管局(委)、园林局、房管局,省直有关 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 更加科学合 理地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 组成>的通知》(建标【 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广 泛调研、科学测算并征求意见,决定调整我省现行建筑、安装、装饰、 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仿古建筑和园林绿化 工程的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城市轨道交通、房修和园 林绿化工程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60元 /工日;装饰、仿古建筑工程 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 73元/工日。 二、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综合工日单价自 2013年 9月 1日起执行。 三、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