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防水 堵漏工程定额 (全防堵第 019号)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二日 防水堵漏工程定额 关于颁发《全国建筑防水堵漏工程定额》的通知 全防堵( 2005)第 01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发步和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03)》的若干规定和通知精神,结合全国建筑防水堵漏实际情况,我委组织 有关专家编制了《全国建筑防水堵漏工程定额》。经审定,现颁发执行。并有关 执行事项通知如下: 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 拨付工程款、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是招标标 底造价的依据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估价指标的基础。 一次性的补充定额估价表由各建设、 施工单位协商编制, 报工程所在地的 定额(造价)站备案。 本定额从 2005年 8月 1日起执行。从执行之日起,凡新堵漏的单位工程 以及在修末修完工程量均按定额执行。 本定额颁布后, 原我委颁布的 《全 国建筑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