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 2012? 5号 关于发布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2011 年下半年)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 建设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电定总造, 2009? 34 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根据 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1年下半年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测算工作,现印发实施。 在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根据本次调整系数计算的人工费和 材机费的调整金额只计取税金,汇总计入“当地编制年价差” ,该 价差应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一部分,计入其他费用中各项目 的取费基数。 联系人:李 鑫 电 话: 010—63414456 邮 箱: lixin @cecm.info 附 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