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程项目组成 一、建筑工程 (一)枢纽工程 指水利枢纽建筑物(含引水工程中的水源工程)和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 包括挡水工程、泄 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其中,挡水工程等前七项为主体建筑工程, (1)挡水工程。包括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泄洪工程。包括溢洪道、泄洪洞、冲砂孔(洞)、放空洞等工程。 (3)引水工程。包括发电引水明渠、进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工程。 (4)发电厂工程。包括地面、地下各类发电厂工程。 (5)升压变电站工程。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 (6)航运工程。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鱼道工程。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拦 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8)交通工程。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公路、桥涵、铁路、码
建筑工程主要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 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 2米以平方米面 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 B+4)=S底+2L外+16 式中: 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 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