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卷闸门制作安装合同 电动卷闸门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 合同,以资信守。 1、工程名称:铜业公司工程车库电动卷闸门。 2、制作与安装工程工程地点:铜业公司厂区内。 3、工程施工期限: 2012 年 5 月 1 日开工,至 2012 年 5 月 25 日结束。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 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 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下雨 特大沙尘天气)而影响工程进度。 (4)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支付工程款。 4、承包内容:本次承包内容包括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卷闸门工程所须完成的 所有项目。 5、工程价款:以竣工实际面积计算。 约合人民币: 。 (1)承包方式: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