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央塔克协海尔乡中心校 2012年学校督查工作制度 一、督查工作的机构设置 负责全校督查工作的专门机构是学校督查室。督查室是在学 校党总支、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学校 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职能。 二、督查工作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1、学校重要决定、批示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各行政职能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3、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学质量监控情况。 4、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需要进行督查的重要事项。 5、校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 6、受理工作事故报告,负责对工作事故进行认定及处理。 7、受理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各部门人员的投诉。 8、经校长批示需要督查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督查工作的主要方式 1、督查工作的方式以转办、督办、催办为主。属于各系或职 能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系(部)或职能部门进行办理。督查室 的工作主要是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和如实反映情况。根据本制度 的规
1 督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切实提升执行力, 促进各项 决策和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形成抓落实、抓督查的工作机制, 根据《 XX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XX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实 施细则》、《XX市行政效能建设责任制规定 (试行)》、《XX市督 查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 》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切实 提升执行力和服务、保障、发展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多种 形式的督促检查,不断增强全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 使命感,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性,进一 步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更好地促进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的提升,从而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 XXX同 志任组长; 局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X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XXX同志任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