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油漆成品检验标准 外观: 1)漆膜划痕 不允许 2)漆膜鼓泡 不允许 3)漏漆 不明显 4)污染 不允许 5)针孔 不许有 6)表面漆膜皱皮 门板总面积的 0.1%允许 7)砂痕 不明显 8)颗粒 每 300mm2内允许 2个小于 1mm2 9)修色线型结合部分 分界线流畅、均匀、一致 10)漆膜粒及凹槽线型部分 手感光滑 11)色差 每套产品相似度 98%以上允许 12)桔皮 不许有 13)鱼眼 不许有 14)白化 不许有 15)阴角位颜色阴影 不明显 16)流油 不明显 17)积漆 不允许 18)透底 不允许 19)麻点、雾化 不允许 20)光泽度 均匀 21)花斑 不明显允许 2、手感:手感滑,边角位无毛刺,无底油砂穿。丰满度好,流平性好,亮度 一致,干净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