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 燃料种类 机动车 所有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注意事项: 年 月 日 (个人签字 /单位盖章) 机动车所有人 / 经办人: 申请 方式 □由机动车所有人申请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 代理申请 请 细 申 明 核发原因 姓名 /名称 单位车辆补发、换发环保标志时应在《申请表》原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经办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行驶证原件申请环保标志。 补发、换发环保标志及申请尾气鉴定只能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申请,不能代理。 经办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中各栏信息,如虚假填写错误信息,一经发现将撤消收回 环保标志。 请持《申请表》原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城区交警一 、二、三、五、巡逻分局或区(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