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杭州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定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 值的照片、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不同材料为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 说明的历史记录。 为规范建设工程声像档案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90号令)、《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范》(GB/T50328-2001)、《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磁性载体档 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15-95) 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归档范围 (一)工程准备阶段 1、建设地点原址、建筑物旧貌,特别是能反映原建筑物建筑风格、文化特 色的内容; 2、一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土地征用、拆迁、勘测设计、方案评 审、招投标等重大决策的场景; 3、建设前期重大活动,如开工典礼等活动。 (二)工
1 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 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设 项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 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归档的文件必 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各个程序要有责任者的签字 或盖章手续,并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用。归档的项目建设文件,应做到 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字迹工整、图像清晰,有利于保存。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 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 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