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 见》精神,切实加强我旗额镇地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构 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 协 调发展,根据才书记在额镇团结社区调研时的指示精神, 就社区 场所建设、 经费、人员、机构挂牌多等问题, 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情况 全旗共有社区 9个,其中,额镇地区 5个,分别为团结社区、 长山社区、满达社区、阳光社区和泰隆社区。 根据自治区有关标 准要求,除团结社区达标外, 其余 4个社区均存在办公场所陈旧、 面积小、办公设备落后等现象。全旗社区工作人员共 29 人,其 中,额镇各社区有 16 人;聘用人员(书记、主任、副主任) 18 人,其中,额镇各社区 8 人;组织部下派和镇党委、政府下派 干部共 11 人,其中额镇 8 人(社区民生志愿者 5 人,镇党委、 政府下派干部共